当前位置:新劳动合同法 >> 法律服务 >> 劳动合同违约金 支付有上限
劳动合同违约金 支付有上限

劳动合同违约金 支付有上限


新劳动合同法 作者: 来源:法制晚报 时间:2007-12-05


        来自法制晚报的专访:员工赔偿公司 不得超过本人解约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

  我与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公司为我办理留京手续,我在公司工作5年,若未满1年就辞职,付违约金10万元。

  结果不到一年我就提出辞职,可我认为违约金数额太高,请问法律对此有规定吗?

  姜涛法官:《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19条规定,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因此,你应按你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7-2008 Laodonghetongfa.com.cn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版权归新劳动合同法网。如果您觉得本站对您有所帮助,您可以设为首页加入收藏所有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敬请联系我们,我们3日内将给予处理!
ICP备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