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问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否解除?
求职问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否解除?
新劳动合同法 作者: 来源: 时间:2010-09-09
136****7023问:我与一家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公司效益下滑,我现在另外找到了一份工作。我想了解,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解除?我是否可以去新的单位上班?
答复: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人有两种误解:一种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终身合同,一旦签订,就成为“永久员工”;另一种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约定任何期限,所以是临时合同,短期合同。
其实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比,并没什么特殊,只是没有约定确定的终止时间。其为长期合同还是短期合同,要取决于每个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并不能一概而论,遇到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同样可以解除。
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只要你履行这样的程序,就可以去新单位上班了,且不用付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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