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xml-stylesheet type="text/css" href="/page/images/rssstyle.css"?><rss version="2.0"><channel><title>劳动法 - 新劳动合同法</title><link>http://www.laodonghetongfa.com.cn</link><language>zh-cn</language><docs>http://www.laodonghetongfa.com.cn/sitemaps/index.htm</docs><generator>http://www.laodonghetongfa.com.cn</generator><ttl>5</ttl><item><title>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章总则</title><link>http://www.laodonghetongfa.com.cn/ldf/2010-3-12/ZhongHuaRenMinGongHeGuoLaoDongFa.htm</link><description><![CDATA[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章　工　　资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description><category></category><author></author><pubdate>2010-3-12 22:3:47</pubdate></item><item><title>劳动法 第二章 促进就业</title><link>http://www.laodonghetongfa.com.cn/ldf/2007-12-2/cujinjiuye.htm</link><description><![CDATA[第十条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　　第十二条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第十三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description><category></category><author></author><pubdate>2007-12-2 20:51:25</pubdate></item><item><title>劳动法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title><link>http://www.laodonghetongfa.com.cn/ldf/2007-12-2/disan.htm</link><description><![CDATA[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description><category></category><author></author><pubdate>2007-12-2 20:49:43</pubdate></item><item><title>劳动法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title><link>http://www.laodonghetongfa.com.cn/ldf/2007-12-2/xiujia.htm</link><description><![CDATA[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description><category></category><author></author><pubdate>2007-12-2 20:48:18</pubdate></item><item><title>劳动法 第五章 工资</title><link>http://www.laodonghetongfa.com.cn/ldf/2007-12-2/diwu.htm</link><description><![CDATA[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description><category></category><author></author><pubdate>2007-12-2 20:47:28</pubdate></item><item><title>劳动法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title><link>http://www.laodonghetongfa.com.cn/ldf/2007-12-2/laowei.htm</link><description><![CDATA[第五十二条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五十三条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十五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description><category></category><author></author><pubdate>2007-12-2 20:46:17</pubdate></item><item><title>劳动法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title><link>http://www.laodonghetongfa.com.cn/ldf/2007-12-2/diqi.htm</link><description><![CDATA[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第五十九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description><category></category><author></author><pubdate>2007-12-2 20:45:5</pubdate></item><item><title>劳动法 第八章 职业培训</title><link>http://www.laodonghetongfa.com.cn/ldf/2007-12-2/laodognh.htm</link><description><![CDATA[第六十六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　　第六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职业培训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第六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第六十九条 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description><category></category><author></author><pubdate>2007-12-2 20:43:50</pubdate></item><item><title>劳动法 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title><link>http://www.laodonghetongfa.com.cn/ldf/2007-12-2/shehuibx.htm</link><description><![CDATA[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description><category></category><author></author><pubdate>2007-12-2 20:42:31</pubdate></item><item><title>劳动法 第十章 劳动争议</title><link>http://www.laodonghetongfa.com.cn/ldf/2007-12-2/11.htm</link><description><![CDATA[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条 在用人单位内，]]></description><category></category><author></author><pubdate>2007-12-2 20:40:28</pubdate></item><item><title>劳动法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title><link>http://www.laodonghetongfa.com.cn/ldf/2007-12-2/shiyi.htm</link><description><![CDATA[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第八十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有权进入用人单位了解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必要的资料，并对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必须出示证件，秉公执法并遵守有关规定。　　第八十七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description><category></category><author></author><pubdate>2007-12-2 20:38:21</pubdate></item><item><title>劳动法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title><link>http://www.laodonghetongfa.com.cn/ldf/2007-12-2/dierzhgn.htm</link><description><![CDATA[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description><category></category><author></author><pubdate>2007-12-2 20:36:22</pubdate></item></channel></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