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民主管理水平在鸡西市逐步提高
企业民主管理水平在鸡西市逐步提高
新劳动合同法 作者: 来源: 时间:2007-12-12
经过多年践和探索,鸡西市企业民让管理制度内容不断丰富,职代会职权内容进一步充实;公司制企业中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经职代会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层面上的党下干部等。同时,厂务公开制度不断深化,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得到了发展。截至2007年9月底,鸡西市328家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中,有323家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16家,集体企业10家,事业单位102家,建制率达98.5%,职代会作用发挥好的有118家。
企业民主管理制度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劳动法》、《工会法》、《公司法》、《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的行政规章,都对劳动者参与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作了明确规定。某企业董事会为了改变单一的生产品种,拟准备收购一处砖厂安置一批下岗人员。被职工代表否决。实践证明,职代会的否决是正确的。
据了解,鸡西市绝大多数企业能够认真落实法律赋予职代会的各项职权,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等都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凡与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劳动用工、工资分配、保险福利、劳动保护等重大问题都能提交职代会讨论或决定,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和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都能向ead2.googlesyndication.com/pagead/show_ads.js">
热点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