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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是把双刃剑 家装公司应正确对待

新劳动合同法是把双刃剑 家装公司应正确对待


新劳动合同法 作者: 来源: 时间:2007-12-12

   新《劳动合同法》正式施行还只有半个多月了,昨天,南京市装饰行业协会召集全市会员单位集中学习了这部关乎家装企业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

   学习会上,南京市建委副主任傅阳、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处处长马连章和信世达律师事务所郭宪军律师针对家装企业用工规范等问题结合新《劳动合同法》做了详细解读。

   “现在已经到了严格执行的时候”

   对于企业最为关心的劳动合同问题(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案,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与会专家一致认为,不签家装合同也许会一时省心,但一旦出现问题将后患无穷,因此新《劳动合同法》要求家装公司必须要加强人力资源管理,避免企业在用人上载跟头。

   “对于家装企业而言,现在是必须严格执行的时候而不是讨价还价的时候。”马连章处长说,山西黑砖窑事件加快了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国家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这次对不签书面劳动合同将给予严惩的规定更是有力的说明,因此家装公司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一旦不按法办事将付出沉重代价。

   家装公司应正确对待新《劳动合同法

   众所周知,现在许多家装企业不愿意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一是为了减少企业成本,二是出现问题时否认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因此,这次新《劳动合同法》出台,好多企业把它看作是一把高悬的利剑,谈之色变。

   为此,马连章处长认为,新劳动合同法是一把双刃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仅保护了劳动者的利益同时也指明了企业的发展方向,因此对家装公司来说是一件好事。

   马处长直言,我们国家经常遭遇反倾销,原因就是我们企业的人力成本太低了,企业只盯着市场不考虑员工利益,这样通过低成本生产出来的低价产品拿到国外去竞争,外国人当然不愿意。所以说企业要发展不能光靠低成本的恶性竞争,而是要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作为家装公司来说,就应该着重培养自己的设计师和项目经理,提高企业形象和产品质量,从人力资源管理上出效益,这也是应对新《劳动合同法》的唯一出路。”马处长说。

   “新《劳动合同法》出台是家装企业一次洗牌过程”

   南京装饰行业协会会长朱炳生表示,新《劳动合同法》的施行对于家装行业来讲是一次大浪淘沙的过程,期间必定会有企业淘汰出局,也会有企业发展得更好,对于想做大做强的企龄"归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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