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是企业必须做的
【法规】用人单位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如果不给缴纳部分保险,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花招儿】一些用人单位经常以员工资历或者业绩作为办理社会保险的前提条件,“不够格”的员工他们就不给办理社会保险。
【调查】1月13日,记者在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的一家超市内见到了牟志,他是北京一家饮料公司呼和浩特市办事处的市场业务员,刚刚工作两个多月。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牟志在办事处的第一个月工资是800元,第二个月工资涨到了1200元,其中包括车费、手机费的补助。对于办事处是否会给他办理社会保险,牟志告诉记者:“目前,办事处一共有9名市场业务员。应聘时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办事处主任告诉我,如果工作业绩突出,以后还会相应涨一些工资,工作1年后才会考虑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一些正规的用人单位给员工办理的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然而,一些用人单位在员工工作初期都不会给其办理社会保险。
【律师解析】内蒙古合德律师事务所王福奎律师:《劳动合同法》首次明确提出,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应该依法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这样,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时间和医疗待遇,按照医疗保险和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且约定的金额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