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规定不能随意调整工作岗位
新法规定不能随意调整工作岗位
【法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明确规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花招儿】一些用人单位为方便用工,不明确指明工作岗位、工作地点。有的用人单位还规定,员工要无条件服从单位对工作岗位和地点的调整。
【调查】1月11日,记者以找工作为由,来到呼和浩特市中山西路一家装修装饰公司应聘文秘。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告诉记者:“总公司在北京,呼和浩特市的公司只是分公司,做文秘工作除了正常的办公室工作外,如果公司的一些装修案例需要人手帮忙时,作为男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有些时候装修会忙到很晚,加班是经常的事情。由于总部在北京,如果公司调员工到其他省市、旗县工作,员工也要无条件服从,我们这里员工的工作准则就是吃苦、服从单位安排,月工资是1000元,加奖金。”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一些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在内容及工作地点上的规定都是模糊的,但是最后一条往往都是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和地点,员工要无条件服从。
【律师解析】内蒙古典泽律师事务所李文生律师: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调整是劳动纠纷多发的问题,双方明确约定很重要。首先,企业在约定工作岗位和地点上要比较清晰。其次,双方要特别约定岗位是属于“管理技术岗位”还是“生产操作岗位”。因为这两类岗位对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有直接影响。至于单位可以随时调整员工岗位、地点,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则是典型的霸王条款。一旦单位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地点的,双方应协商一致。确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而双方又无法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则可按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企业应支付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