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用工就要签订劳动合同
只要用工就要签订劳动合同,这就像赅别人钱必须还一样天经地义。《劳动合同法》出台已有一段时日,可有不少企业主仍在“观望”中。试用期间要不要签劳动合同?企业不肯签劳动合同,员工怎么办?越城区劳动监察大队的相关工作人员说:“企业只要用工,就必须签劳动合同。员工如果在企业做到第10个月才签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前9个月就要企业付双倍的工资。”
在市区最繁华的解放路一条街,几乎每家店铺的橱窗上都贴着招聘启事在招兵买马,记者以应聘者身份前去探营,结果发现问题不少,不少店家的招聘有不符《劳动合同法》之处:如不签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本报14日头版曾作报道)
记者在解放路上再次走访时,发现不签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等现象并没有改变,在森马服装专卖店,记者以应聘者的身份询问店员,店员告诉记者,试用期的3个月称为新员工,月薪是1050元加0.4%的提成,3个月试用结束后是老员工了,月薪是1050元加1.2%的提成。当记者问起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时,店员说新老员工都不签合同,但公司有内部规定保障员工薪酬的。而其他一些个体服装店表示对《劳动合同法》一样不知情,依旧按原来的老规定在招聘销售员。
昨天,记者从越城区劳动监察大队了解到,企业要用工,必须先签劳动合同再试用。一个月内不签,那就要付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一般签一年合同的,试用期为1个月;签两年合同的,试用期为2个月,最多不可超过6个月。像有些服装专卖店先试用后签劳动合同的情况是违法的。“不签劳动合同,也属无固定劳动期限,如果企业与员工超过一年还未签劳动合同,那就视作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说。“同时,企业还要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此外,越城区劳动监察大队也提醒广大市民要懂得维护自身权益。市民如果在所在单位发现自己的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进行劳动争议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会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用工单位进行处罚。如果有企业主有明确的欠条写给员工,那么市民可以向法律部门申请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