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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举行“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揭牌仪式

烟台市举行“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揭牌仪式


新劳动合同法 作者: 来源: 时间:2008-03-20


  胶东在线3月20日讯(记者 石一鸣 通讯员 毕可辉 赵樟)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作用,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烟台市司法局、烟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烟台市建设局联合成立了“烟台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今天上午,“烟台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揭牌仪式在市人力资源市场隆重举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谭伟、副市长杨秀庆为工作站揭牌。市司法局局长王洪涛、市建设局局长高庆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申秀珍出席了揭牌仪式。揭牌仪式由市司法局局长王洪涛主持。副市长杨秀庆做了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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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市长杨秀庆在讲话中首先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工作站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对我市的法律援助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说,法律援助在我市开展虽然只有十年的时间,由于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市法律援助的各项工作有了飞速的发展。目前,全市市、县、乡三级全部成立了法律援助机构,并与妇联、残联、老龄委、工会、共青团等部门联合成立了法律援助联络中心或工作站66个。全市形成了纵横交错、密切配合、配套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律援助工作格局。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坚持“贫者必援、弱者必帮、残者必助”的法律援助服务宗旨,为弱势群体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几年来,全市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近八千件,接待群众咨询8.9万人次,受援人数达1万人次。有力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各级领导及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和一致好评。杨秀庆副市长指出,“烟台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成立,是我市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有关指示精神的一个重要举措,建立农民工维权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仅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也是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广大的农民工为我市的经济和城市建设做出了区大的贡献,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民工维权工作,切切实实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这一好事办好,为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发展,为构建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王毅主任代表全市律师做了发言。谭伟书记、杨秀庆副市长及王洪涛局长、高庆波局长、申秀珍副局长为农民工代表发放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爱心卡”和“农民工维权手册”。

  揭牌仪式结束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市法律援助中心、市直律师事务所的干部、律师就《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农民工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现场咨询和解答。

http://www.jiaodong.net 2008-03-20 17:08:25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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