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为什么要集体讨薪,是谁激怒了他们
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李粒本想为工友们向自己公司———河池永固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固公司”)要回工资和年终奖,让他们都高高兴兴回家过年。没曾料想,要来要去,最后自己却和工友们一起,坐在了另一家公司门前逼债。
公司清欠未果 工人上门讨薪
李粒是永固公司生产部主任,手下管着120多个员工,他们都是公司的正式职工。临近年关,李粒和其他部门领导得知,公司资金遇到“困难”:2家公司拖欠的货款尚未收回,包括河池龙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辉置业”),拖欠77万多元;中铁五局驻金城江办事处,拖欠20万。
欠款不收回,不仅公司发给230多名员工近100万元的工资奖金有困难,公司另欠原材料商的100多万元款项也无法结清。1月28日,这一消息被等待领工资的生产部、供销部近300名工人知晓。随后公司表示:要不回来欠款,就暂时不能支付员工工资和奖金;一旦收到货款,会立即发放。
李粒说,龙辉置业开发“金城地王”项目时,他主管的生产部只负责生产混凝土,公司的供销部负责供货,对方是否拖欠货款,他们事先并不知情。1月28日下午,公司债务已经被公开。当天便有6个工人代表为一队前往龙辉置业,他是代表之一;另一队的几个代表则前往中铁五局金城江办事处。两队人马均想收回欠款。
“公司发不出钱,工人们只好转向欠款单位要债,也算是帮公司的忙。”李粒告诉记者,平时公司高层领导对公司员工关爱有加。员工家庭有困难,公司会立即派工会带上慰问金;员工生病住院,公司领导会抽时间去看望慰问。
1月29日至1月31日,永固公司工人代表先后5次前往龙辉置业,均因对方各种理由,欠款未及时收回。1月31日上午,生产部李粒、供销部黄强等领导和50多名工人代表,再次前往龙辉置业办公室,却发现工作人员已不在办公,办公室门虚掩着,相关领导避而不见。记者随后前往龙辉置业办公楼看到,50多个工人团团围住办公楼层。对方相关领导都不在,只有2名保安人员一言不发与人群对峙。
记者在人群中找到永固公司李粒、黄强等几位部门领导。“我们的目的是施加压力,要钱回家,没有钱我们是不走的。”李粒表示,由工人代表出面施压,为公司讨回欠款,之前有过类似做法。2005年春节前夕,就曾有一批工人代表前往中铁五局追回了欠款。这次工人集体前来讨薪,领导有严格的要求:讨薪人群不能有打砸抢等违法行为。若对方一直避而不见,他们就会一直讨下去,直到政府出面解决。他们不想和龙辉置业把关系闹得太僵,更不想因此影响两家公司以后的业务往来。
记者当天中午获悉,龙辉置业中断办公楼层照明,50多名工人陷入黑暗,情绪波动强烈。当天下午,永固工人代表在提供给金城江区劳动监察保障大队的一份报告中称:讨薪现场发生冲突,对方保安殴打工人代表。
当日,有关部门联系不上永固公司高层领导。记者拨通龙辉置业高层领导手机,但对方否认殴打工人一事,认为是110在现场维持秩序,只表示相关情况他们知道,但不愿接受采访详谈。
“年薪制”暗藏隐患 农民工苦等工钱
就在50多名工人代表在前方静坐催债时,同样还有约180名工人在后方焦急等候消息。卢卫刚就是这等待人群中的一员。作为永固公司对外承包的采石场二区工地的一名钩机司机,年底工地已经停工了,卢卫刚和本区的工友们已经围着火炉等了近两天两夜。他们要尽快拿到工钱回家过年。
2月1日下午,记者来到卢卫刚和工友们居住的二区工地工棚。卢卫刚告诉记者,自己是金城江白土乡人,是家里唯一的劳动力,靠着一门开钩机的手艺,跟着包工头覃善勒在外找工程做。2005年,包工头覃善勒和永固公司一纸协议,拿下采石场二区的承包权后,他和几十个工友们进入采石场工作。以前,公司一到春节前夕,都会给工友们一次性结清全年的工钱,但2007年的工钱却没有如期发放,包括欠他的全年工资共16000多元钱。
卢卫刚说,岳父患风湿病,等着他拿到这笔工钱回家治疗。明年开春家里等着春耕化肥和农药的钱,春节后子女开学也急着要生活费。他粗略算了一下,没有1万元钱应付不来,就等着拿他这一年的工钱去花销了。
包工头覃善勒告诉记者,采石场的工友们都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名义上归他管,但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工友们的工资全部由永固公司财务核算,说到底他们还是公司的人。一开始,他代表工友与公司签了合同约定,根据生产任务的完成量和合格率,工资必须逐月结清发放给工友们。但是每月他派人去公司结算时,公司除了支付23万元用作水电费、基本生活费、机械保养维修费用外,其余的都计在账上,未按数发给工人。为了赶工期、保质量,工友们没有拿到工钱,也没有人消极怠工,都指望着公司守承诺,到年底一次性结清。
“公司这样做,我们也没有办法。”来自环江的一位姓覃的农民工告诉记者,平时家里有事急用钱,他都没有办法,公司若按月结清,就可以补贴家里的急用。
“以前我和工友们承建公路工程时,几个月后工程项目完工,都能一次性结清工资,工友们都信得过我。我们希望公司守承诺,尽快解决我们二区的全部欠款。”覃善勒告诉记者,工友们都有一个共识,不会参与到集体逼债的行列,因为他们直属永固公司管理,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与龙辉置业没有任何联系,讨薪是公司高层的事情,他们不能越俎代庖,更无权去龙辉置业逼债。
一个公司两套办法 财务风险谁来承担
1月31日下午,永固公司工人代表曾向金城江区劳动监察保障大队反映,希望大队领导能出面促成龙辉置业还款,但是没有被受理。杨家欢大队长指出,工人代表前去向龙辉置业讨薪,违背了劳动法有关规定。永固与龙辉两家公司存在经济纠纷,连带导致永固不能按时给员工发放工资。如劳动部门介入处理,只能是帮助员工向永固公司的法人代表讨薪。而永固公司部分工人代表却表示不愿和公司为难,要求劳动监察部门帮助他们向龙辉置业讨薪。该要求不属于劳动合同纠纷处理范围,缺乏法律依据,不能越权受理。
记者核实,当日参与集体逼债的工人以生产部和供销部的居多,多为永固公司正式职工,记者没有在人群中采访到采石场的农民工。永固公司有关人员透露,公司拖欠生产部和供销部的薪水,是一二月份工资和2007年全年年终奖,牵涉人数较多;拖欠采石场农民工的是2007年全年的工资,数额巨大。
记者进而获悉,永固公司对本公司正式职工工资支付,实行按月核算上报财务后,每月定期把工资打进工人的账户;对于采石场的工人,则实行年终统一结算,工人工资按月累计。.按每个工人年收入1万元计算,年终时公司要一次性支付数十万元工钱给这批农民工。
针对“年薪制”发放办法,杨家欢大队长指出,永固公司的采石场负责原料供应,直属永固公司,且双方有过按月结清工资的约定,按照《劳动法》第五十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条款,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永固公司实行“年薪制”结算不合法。一旦公司的财务出现困难,风险被转嫁到工人们身上,此举十分不妥。
2月1日,记者在生产部见到李粒主任。他告诉记者,龙辉置业当天已经全部放假,他们再呆在那里静坐也没什么意思,只好回到公司了。
企业老总要提升 社会责任意识
目前这场集体“逼债”风波虽已逐渐平息,但是事件背后却给人们留下思考:面对经济纠纷,企业应该如何妥善处理?企业债务该不该公开给员工知晓?员工有没有权利代表公司向另一家欠款公司逼债?当本公司员工向另一家欠款公司集体逼债时,公司领导应该如何从对员工和社会负责任的角度,管理和约束好员工的行为?
2月14日,记者采访了两家公司的注册管理部门金城江区经贸局。马建华局长指出,债务是企业的内部事务,政府无权过问。永固公司不应该把公司债务透露给员工。作为员工,帮公司打工,公司支付薪水,这是天经地义。得知公司发不出钱,应该和本公司协调,或者向劳动部门举报,不能越俎代庖,前往龙辉置业逼债。公司与公司之间在经营过程中,产生债务是很正常的。永固公司领导在得知本公司员工过激行为后,应该及时制止和劝返。永固和龙辉两家公司之间出现债务纠纷,永固公司可以按法律程序委托1-5个员工,前往龙辉置业协调清欠。但永固公司50多名员工到龙辉置业逼债,就干扰了龙辉置业的正常办公和秩序,且对社会稳定造成极大影响,是不妥当的。
“企业老总要提升社会责任意识,遵守法律法规,经济纠纷要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去追诉。”马建华局长表示,只要永固公司提供合法有效的债务证明,就可以通过司法途径,依法解决其与龙辉置业的债务纠纷。
本报法律顾问罗挥得律师分析指出,永固公司拖欠工人工资,属于劳动合同纠纷;龙辉置业拖欠永固公司货款,属于债权债务纠纷。从法律程序上讲,永固公司在处理上述两类纠纷时,要依据两套完全不同的程序,才能得到法律支持。
永固公司与工人形成劳动合同关系,公司欠薪属于劳动合同纠纷。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因此工人只能向永固公司讨薪。向本公司讨薪未果,即可进入劳动合同纠纷处理程序。即工人先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本公司,若协调处理不了,再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不了的,再寻求司法途径解决;
永固公司与龙辉置业的债务,属于另一个法律关系,是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属于民事法律调整范围。根据相关法律程序,永固公司可以委派代表或者委托律师,代表本公司协调解决。协调不了的,可直接寻求司法途径解决。
罗挥得认为,永固公司部分工人意识淡薄,违反劳动合同纠纷处理程序,集体到龙辉置业讨薪,是不合法的,得不到法律支持;永固公司违反债权债务纠纷处理程序,没有依法协调与龙辉置业的纠纷,当工人出现集体讨薪的过激行为时,没有及时约束和制止,同样得不到法律支持。相反,如果讨薪工人闹事,导致现场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故,公司和工人都要承担相关的法律后果。
来源:河池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