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劳动合同法 >> 劳动合同法资讯 >> 30分钟可立案调解后快速领赔偿 家贫也能先打官司
30分钟可立案调解后快速领赔偿 家贫也能先打官司

30分钟可立案调解后快速领赔偿 家贫也能先打官司


新劳动合同法 作者: 来源: 时间:2010-09-09

    编者按:人民法院的“立案信访窗口”是人民群众表达诉求、参与诉讼、解决纠纷的重要场所,也是人民法院了解社情民意、服务涉诉群众、联系社会各界的桥梁纽带,更是彰显人民法院公正高效、亲民便民的良好司法形象的平台。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科技化的立案信访窗口,是司法审判机关体现人民性的新举措,是人民法院履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职责使然。通过青秀区法院的“立案信访窗口”,我们可感受到法院是如何便民的。

  立案庭好比法院的一张“名片”,服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老百姓对法院的评价。今年3月,全区法院力推“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如今过去几个月,在那些步伐较快的法院里,立案信访窗口的便民措施是怎样惠民的?8月30日上午,记者前往曾获得“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区法院文明窗口单位”称号的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对立案庭的“立案信访窗口”进行探访。

  30分钟搞定缴费立案

  立案信访窗口设在青秀区法院审判办公大楼一层右侧,属该院立案庭的一个便民办事窗口。随着今年初新址投入办公,该立案大厅出现了许多便民措施:进门处设了导诉接待台,排队取号机紧邻旁边,大厅中央是休息区,侧墙上有LED大屏幕电视,电话、传真机、复印机、饮水机一应俱全。整个大厅非常宽敞、明亮、舒适。

  当日上午9时许,一名男子走进立案大厅:“我想马上立案打官司,越快越好。”见该男子有些急躁,导诉员小徐主动上前询问,简单地看过了他的立案材料后,协助他取了号。

  “您可以先到旁边喝水、看会电视,稍等几分钟就会叫到您。”见3个立案审查窗口正忙着办理业务,小徐便把男子引到大厅中央的休息区。“A21号请到2号窗口办理业务。”5分钟不到,广播里传来叫号声,男子起身走向窗口,把起诉材料递了进去。

  小徐这边刚忙完,只见3名中年男子进大厅后便直奔3号立案审查窗口。“我们是外地来南宁打工的,工程竣工接近一年了,工头到现在还不给我们结账,我们想打官司,该怎么办?”一名男子急促地问。“写有起诉书吗?”工作人员问。男子答:“没有,我们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才找到法院,也没打过官司,工程的签证单、合同都在这。”小徐这时已经走到了他们跟前,翻看了他们带来的一沓材料,说:“请跟我到这边,先写一份起诉书。”

  说着,小徐将两人引到大厅一侧靠墙的书写区,那里设置有桌椅、纸笔、各类起诉书的范本等。男子书写诉状期间,小徐又免费帮他们复印好了身份证、合同书等证据材料。

  这时,在2号窗口办理业务的男子已经通过了立案材料审核和诉讼费核算。“请移步到旁边的诉讼费用结算柜台缴审查立案费。”工作人员一边递出核算单,一边提醒。男子几步走到旁边窗口,把银行卡在结算柜台上的POS机上一刷,不到两分钟,全部缴费业务都已办妥。接着,他拿缴费单递回2号窗口,马上接到了原告受理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等。

  这意味着,该男子诉请的官司已被该院受理。此时,距离男子来到立案大厅咨询,才过了36分钟。

  在立案庭值班的陈副庭长介绍说,立案信访窗口“一站式”平台是该院力推的便民举措,尤其以诉讼费用结算柜台为最大特色。在设置该柜台之前,当事人收到立案窗口的缴费单后,需要到外面的商业银行将诉讼费打到指定账户,然后再将缴费单据交回窗口。为此,当事人要用一天甚至三四天来回跑,费时又费力。

  调解后很快领到赔偿款

  “这边请,法官正等着你们来参加调解。”书记员把3名当事人引进大厅侧面的立案调解室。

  这是一间古色古香的办公室,墙上一边挂着“家和万事兴”的牌匾,另一边挂有“自愿、合法、有效”的立案调解原则。一张圆形调解桌上摆放着绿色植物和写有审判员、原告、被告的牌子,与审判庭给人的庄严印象不同,这里温馨而舒适。

  调解法官招呼双方当事人坐下。“我们认为原告没有尽职尽责,我们愿意补偿费用,但不会太多,估计10万元~20万元。”这是一起律师向代理公司追索薪酬的案件,两名被告首先抛出了调解底牌。

  原告有些委屈:“可我们追回的数额远比被告说的多。”眼见双方要起争执,法官马上插话打圆场:“是不是哪一方计算出现了误差呢?”法官耐心地分析原告和被告的分歧所在。了解到原告愿意退让一步,法官当即抓住调解突破口,又说服被告增加部分补偿费用。当日上午,当事人双方即在调解书上签字,此案实现了案结事了。

  “其实,我们在立案阶段就调解成功的案例还有不少。”调解法官告诉记者,接受原告立案后,考虑到要为当事人节约成本,法官都会打电话征求双方意见,如双方都有意调解,就会约到立案调解室面谈。

  今年1月11日,该院立案调解小组成功调解了一批劳动争议纠纷案。当时,该院立案庭收到南宁市某海鲜公司状告原下属员工梁某某等12个案件的诉状。黄庭长看到诉状后,立即向原告了解情况,并向被告方电话询问细节,掌握了双方争议的焦点——原告不愿向被告支付双倍工资。

  于是,几名法官分头找海鲜公司的负责人和代理人,通过说“法”给其打“预防针”: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每月两倍的工资。给付是迟早的事,被告又同意调解,何不尽快解决呢?经过法官耐心释法,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协议。海鲜公司当着调解法官的面,清点了11万元现金支付给被告。

  青秀区法院副院长宋桂芬说,一般的案子如果通过诉讼程序结案,可能需要较长时间,但若在立案窗口调解,快的一天内便可结案。高效快捷,减半收取诉讼费,不仅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和金钱,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业务庭的审判压力,节约了诉讼资源。

  除立案调解外,由城区司法局派人民调解员进驻法院,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无缝对接,是该院调解工作的另一个工作亮点。在这里调解的案件,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不需法院下裁定确认的,不收取任何诉讼费。

  据了解,该院是南宁市基层法院中案件数量最多的法院。今年1月~8月,该院已收案4584件;8个月里,立案调解成功348件,比上年同期上升11.8%;人民调解室成功调解结案96件。

  家贫没钱也能先打官司

  “梁×,你的案件本院已经正式受理。”当日上午,当立案审查窗口的对讲机传出这一信息,因交通事故而致残的梁某紧锁的眉头舒展开了。

  原来,家在江南区苏圩镇的梁某,在2008年遭遇了一场车祸,一条腿被撞断后接合,半边身子落下残疾。交警认定他和另一方的货车司机承担同等事故责任,对方只赔了他不到6000元钱。他被撞残后干不了活,还急需几万元钱做后续治疗。找了货车司机多次,对方拒绝再赔钱,于是他决定通过法律来维权。

  8月中旬,他拿着请人代写的起诉状来到青秀区法院立案信访窗口,被告知立案得先缴纳诉讼费。按照索赔数额,他应缴纳2600元诉讼费。梁某犯愁了:全家日常生活开销全靠妻子种菜维持,如今3个孩子又都上大学,家里经济情况紧张得不行,上哪去筹这笔诉讼费?

  他尝试到“法律援助”窗口询问:“我拿不出一分钱交诉讼费,可我又急需通过打官司索要赔偿款来治病,该怎么办才好呢?”见梁某拄着拐杖,窗口的工作人员马上向值班的陈副庭长作了汇报。经初步认定,梁某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可减缓交纳诉讼费。

  据介绍,像这类家庭经济困难,特别是老弱病残、下岗职工、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法院都会提供必要的诉讼费减免缓的司法救助。今年1月~8月,该院办理减免缓诉讼费案件22件,减免缓诉讼费10万多元。

  记者了解到,除了在经济上给予当事人司法救助,青秀区法院还与广西大学法学院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由广西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派出在读研究生或者本科四年级学生,每日轮流到该院立案信访窗口专设的法律援助岗值班,为当事人及时提供法律援助、解答法律问题、指导书写诉状,并帮助联系相关法律援助机构等。据不完全统计,今年4月以来,司法救助柜台已为500余人次提供了各种法律服务。 南国早报网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7-2008 Laodonghetongfa.com.cn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版权归新劳动合同法网。如果您觉得本站对您有所帮助,您可以设为首页加入收藏所有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敬请联系我们,我们3日内将给予处理!
ICP备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