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新政实施首月 成都个税收入环比减收3.48亿
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从9月1日开始实施,10月份是其实施后的首个申报期,也是全省下调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首个申报期。这项减税政策到底带给成都市民多大的实惠?11月22日,成都市地税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了个税“减负”后的最新数据。10月份申报和征收结果显示,成都市工薪族纳税面由42%下降到24%,另有12万个体工商户受益,纳税人受益效果明显。
个税税收收入环比下降43%
成都市地税局相关人士介绍,10月份该市共征收个人所得税4.61亿元,与今年9月份环比减收3.48亿元,环比降幅达43%,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2.97%,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下降两个百分点。
据悉,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将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从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将现行工资薪金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同时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第一档税率由5%降为3%。
由此,成都全市10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税收环比减收1.83亿元,环比降幅达41.59%;纳税面由42%下降到了24%。
4万个体工商户免缴个税
这一减税政策还惠及广大个体工商户。成都地税局相关人士介绍,从今年9月1日起,成都市大幅降低了各行业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对月营业额(销售额)在5000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下调为“0”,因此,个体工商户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出现环比下降48%的态势,全市共有12万个体工商户受益,其中8万户享受不同政策的税收减免,4万户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和承包承租经营者的纳税面由70%下降到47%。
据悉,为了让“新”“旧”交替顺利,用新的税收法律和政策切实为纳税人减负,成都地税的纳税人学校已面向全市公众免费举办了100余期新个税法的相关讲座,培训企业和单位3万余户。此外,还制定了新个税法个人所得税扣缴软件升级方案,通过QQ群、短信等方式通知纳税人免费下载,截至10月底,有2.6万户扣缴义务人通过新软件成功申报个人所得税。下一步,地税部门将对成都市各区(市)县地税局进行督查,对新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