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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劳动保障部门年底联合执法代讨要工资

哈尔滨市劳动保障部门年底联合执法代讨要工资


新劳动合同法 作者: 来源: 时间:2011-12-11

日前,哈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劳动仲裁院、公安局等部门联合为农民工追讨拖欠的工资。此外,由哈市劳动保障监察局组成的执法监察组,将对哈市八区及巴彦、木兰、尚志、通河等县(市)进行日常执法检查。对不存在争议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将立即启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予以解决。

  哈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凡是由于工程款拨付不到位和层层分包、转包引发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建设单位和总承包企业需无条件予以先行垫付,兑现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将在小年(1月16日)之前全部结案。同时对符合《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案件,将立即移送公安部门,防止欠薪逃匿的情况发生。

  《哈尔滨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8日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报酬且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此举为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提供了强硬的措施和法律依据。本报与哈市劳动保障监察局设立联合投诉举报电话:0451-87739392、13624605190,将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进行曝光并追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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